血与雪在空中共舞。迅速飞溅的血红与悠闲飘扬的洁白宛若两种精灵,一个唤醒了人心中的仇恨与愤怒,一个诉说着悲哀和命运。
甘乐整天都在指挥战斗,嘴唇已经冻裂流血,嗓子也已经哑了。攻势一轮比一轮猛烈,北列士兵的骁勇无惧果不虚传。但是景韬激怒了南桓的士兵,也是自找的。南桓的回击与之不相上下,无数北列士兵从城楼上滚落。
勉强撑过今日。
良邑两侧都是高山,隆冬之日,百姓御寒的衣服不多,如果贸然进山唯有被冻死,所以大部分百姓只能从南城门向涂州地界转移。天已经全黑了,罗仑虹拍拍身上的雪花进屋,禀告甘乐,百姓至少还要四日才能全部转移。
这样的日子,还有四日。
景韬的军事能力令人叹为观止,各式各样的攻城战法令她猝不及防,当晚又派小股精兵从城墙一角杀上城楼,守城士兵殊死抵抗,她与一队身手绝佳的精兵亲自上阵,才将敌军逼下城楼。
连看到明日的阳光都成为了一种奢望,她不禁苦笑。
前世短暂的生命使她感到自己像是匆匆过客,以至于她对生命的态度太过淡漠,时常感觉到世界与她无关,自己永远是个站在一旁观望的人。
这个非我所愿而来的生命,非我所想来到的世界,我做这一切,到底有点什么意思?
可她永远来不及思考,来不及选择,就被命运推搡着往前走。
因为有前世的记忆碎片,她一直觉得自己是一个活太久的怪物。她平白无故的被别人杀了,太能理解什么坏事也没有做过的无辜的人,被杀死的时候,那种不甘和痛苦了。
这一次,她拿起了刀剑,也就做好了随时被杀死的准备。
混着极寒空气的血腥味,遍布血迹的城墙,堆积如山的士兵尸首,哭嚎离去的百姓,抬着受伤战友的士兵……目之所及似乎只有绝望,可是每双布满血丝的双眼依然保存着什么。
不过两日,加上自发上战场的百姓,已经损失了三分之一的兵力。多撑一个时辰,都心力交瘁。
她真的很想放弃。
百姓想要有一个完整的家。一段衣食饱足的生活,一世长安的命,到底有什么错?凭什么就要被迫流离失所,被迫家破人亡,被迫身首异处。
弱小,就是错。
接近三更,乌云遮盖了寒星,稀稀落落的飘起了雪花。交战双方都开始平息修整,她望着看似依然祥和的良邑,百姓出城的队伍沿向远方,心中陡然生出了希望。
刚开始时,景韬对甘乐充满了兴趣,她一天抵抗十余次进攻,将伤亡减到最小,后方还有余力帮百姓撤离。直到后来他精心策划的夜袭也被她识破,第三日了居然还稳稳妥妥的守着良邑,这完全超出了景韬的预料,对她甚至还有几分欣赏。
本该在最开始就重兵攻城,可面对一个女人,他竟变得妇人之仁了。他也分不清是在欣赏甘乐的垂死挣扎,还是在心中恼怒自己轻敌。
你不是不肯投降吗,不是要射死我吗,要怪只能怪你逼我了,一定要让甘乐尝尝绝望的滋味。
“派骁毅营用尽一切办法绕到南门,堵住他们百姓撤退的路!”顿了顿,他又说:“记住,不要滥杀,往回赶便是。”
流光一时之间有些错愕,北列军中最令人闻风丧胆的精卫队,竟然用在攻打这样的小城上?
“另外,良邑的那个草包,什么时候干活?再给他十个时辰。”
“属下立刻去办。”
“看来三皇子是动真格了。”有一个身着蟒纹黑衣,腰上挂着和田玉佩的男子走进主帅账,外头的风雪丝毫不影响他的风度。
他脖子上围着一件银色的狐裘,一双丹凤含春眼笑意盈盈的盯着景韬,此人的光鲜亮丽立刻和混乱简陋的军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景韬毫不掩饰的皱了眉头,说道:“骚包子,跑这脏兮兮臭烘烘的前线来,让我伺候你不成。”
此人已经坐下,自顾自地到了一杯茶,抿了一口:“这是什么茶叶,都变味儿了。农夫也不喝变味的茶啊,啧啧,你这日子过得。”
景韬默默翻了个白眼道:“农夫哪有钱喝茶水,你见过几个农夫?”
何褚噗嗤一笑道:“稻儿,你真和农夫喝过茶?看来你‘田边一株稻’不是浪得虚名啊。”
十年前,陶尚书家的陶泓柳和景韬结了梁子,放话说景韬除了会拳脚功夫大字不识一斗,连自己的名字都写不出来。
于是,为了和人称“荒岸一江柳”的神童打擂台,下学之后,景韬在学堂里写了“景稻”二字,懒洋洋的说:“从今以后,我就是人称田边一株稻的景稻了,再要揍谁,别说我是仗着皇子身份欺负你,你大可以揍回来。”
从那以后,景韬的狐朋狗友们便戏称他为“稻儿”了。
“何褚,我没工夫理你。”景韬怒道。
何褚嫌弃道:“就你这个臭脾气,就算你打了胜仗当了英雄,也没有人要嫁给你。不是姑母命我,我都不想看见你。”。
景韬没再与他废话,仔细研究起了地图。
但凡理会他一句就会有无数句,这个表兄不来烦他就浑身不自在,偏偏母后就喜欢让他和自己来斗嘴,这算哪门子孽缘。
何褚吹了吹热茶:“堂堂北列大将军,被一个小丫头拖住在一个小小良邑,传出去多丢人呐,不过——拖着挺好,拖得越久,你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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