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小说网 > 现言 > 我想牵你的手 > 第三章
  天气预报早就说有新一轮寒潮来袭, 下午的风越来越大,天色迅速灰暗下来, 乌云翻卷着堆积在城市上空。
  江汨罗疑心不久后会降温, 她生起了暖炉,半人高的白色煤油暖炉放在阳台边上,打火的声音一响, 就有两只圆滚滚的猫咪从阳台上跑了进来。
  这两只猫一只叫初一, 一只叫十五,都是五一下的崽儿。
  说起来五一也是只很神奇的猫, 旧年五一当天, 江汨罗值班, 有个背着书包的小姑娘抱了只流浪猫来, 说是在路边捡的, 她一看, 猫的胸椎都叫车撞断了,后腿瘫痪,怎么都站不起来。
  它一直蜷缩着, 神智还算清醒, 可怜巴巴的看着她。
  是只很普通的橘猫, 不值钱, 受伤很重, 手术的话, 应当是脊椎减压复位, 打骨螺钉和骨水泥固定,还要住院,费用很贵, 从经济角度看, 并不划算。
  可江汨罗觉得它可怜,明知小姑娘没钱付医药费,也还是决定给它做手术,叫了同事张裕翔回来帮忙,俩人凑了钱,决定帮它把手术做了。
  术前检查才发现,这是只孕猫,肚里揣了崽儿的,张裕翔道:“难怪还能撑到这会儿,实在是为母则强。”
  江汨罗最见不得这种,她打小没见过亲妈,听姑姑说她生了自己就死了,所以她有时候总忍不住想,当年亲妈会不会也是这么保护自己的。
  后来院长杨烨知道了,还特地退了一半钱给她,从此五一就在仁心安家落户,成了院宠,六月份就生了一窝崽儿,五只,这会儿看着幼崽的毛色,大家才发现五一应该是英短金渐层和橘猫的混血,只是橘猫基因太强大,所以它看起来跟橘猫一模一样。
  而它的另一半可能是只英短银渐层和蓝金渐层的混血,所以生出的孩子中有金渐层,有橘猫,也有银渐层,反正都很漂亮。
  江汨罗领养了老大跟老五,老大是公猫,叫初一,毛灰白,绿眼睛,有些银渐层的影子,背上还一撮橘毛,老五后来改名叫十五,是只蓝眼睛的金渐层母猫,性格都很温顺安静。
  上个月刚一块儿做了绝育和绝育手术,她亲自做的,恢复得很好,现在两只猫性子愈发的粘人。
  “初一,十五,来,过来烤火。”江汨罗朝它们招招手,看它们围到自己身边,仰着头等她挨个摸摸头。
  然后往火炉边一躺,一个眯着眼看她做事,另一个开始打呼噜。
  江汨罗把罗汉果玫瑰花茶放到暖炉上,水很快就翻滚起来,发出咕噜噜的声音。
  电话响了,接起来,是张裕翔的,“阿罗,快出来吃饭,今天护长生日说好了聚餐的,你跑那么快干嘛?”
  “呃……”江汨罗微怔,有些赧然,“不好意思,我给忘了,给我个地址我现在过去?”
  “快点啊,我们马上就出发了,到时候见。”张裕翔说完就急吼吼的挂了电话,没一会儿发过来一个饭店的地址。
  空气很冷,呼吸进鼻腔里都觉得一阵冰凉,沈延卿带着初七回到家,松开绳子,看它跑进后院像往常一样自己跟自己玩追皮球的游戏。
  看了一会儿,他起身去准备晚饭。
  居住在豪庭雅墅的人家,几乎没有谁家是连个阿姨都没有的,唯有沈家例外,搬过来快二十年了,一直都是封悦坚持自己打理屋子,“咱们一家人掺和个外人进来像什么样子。”
  只有过年前忙不过来才请几天钟点工,于是沈延卿学会了自己自己收拾屋子,自己做饭,自己打理花园,这栋小洋楼跟幼时居住的部队家属院没什么区别。
  最后一个菜出锅,封悦跟沈长河一前一后的到家,“爸,妈,吃饭了。”
  “哎呀,乖儿子辛苦啦。”封悦笑着拍拍他手臂,又问他,“初七怎么样,江医生怎么说?”
  “说是病毒性感冒,开了点药。”沈延卿应道,脑海里闪过那位女医生靠在前台打哈欠时的模样。
  有些许不自觉流露的慵懒,像一只犯困的猫。
  听他这么一说,封悦松了口气,“还好问题不大,都怪我没注意到它不对劲。”
  养一只动物其实并不容易,它们需要教育和驯养,人类会的病它们也可能会得,而且它们还不会说话,需要主人的时刻注意观察,“像小孩子一样。”
  沈延卿嗯了声,换个话题,问封悦:“妈,您能不能跟学校领导说说,调去教非毕业班?您都五十多了,毕业班任务太重了。”
  “这不用你说,学校都告诉我了,这是我最后一届毕业班,等下学期我就带高一去。”封悦笑着点点头,给他夹了一块盐煎鸡翅。
  沈长河抬头看了他一眼,“别光说你妈,你呢?还没想好?”
  沈延卿出事已经七个月了,受伤的右手伤口已经愈合,有后遗症,还在每周两次复健,或许用上很久他的右手也恢复不到从前的灵活度,却也基本不影响他现在的工作和生活。
  可是出事之前安排的一切,进修,甚至是可能到来的婚事,都被取消,再也不可能回来。
  沈延卿的目光恍惚一瞬,又低下头去,“想什么,现在这样不挺好么,不愁吃不愁喝的。”
  他有自己的副业,在电脑城有一家卖电子产品的延时电子,有和大学好友周洲一起投资创办现在只拿股份分红的延洲科技,他并不缺钱。
  可是他的梦想和人生规划呢?
  “你……”沈长河还记得他刚上大学时说要成为国内心脏大血管外科前五的踌躇满志,他向来对沈延卿很严厉,可是此刻却说不出一句重话来。
  最后也只是叹了口气。
  饭厅的气氛有些沉闷,沈延卿厨艺不错,做的饭菜可口,但却让人味同嚼蜡。
  这样的场景在这几个月里不时出现,封悦已经有些习以为常了,她开口打破安静,“对了,延卿,江医生有没有说初七什么时候可以做绝育?”
  “等它感冒好了就可以做。”沈延卿应道,声音平静,一点波澜都没有。
  沈家的晚饭时间不长,很快就结束,洗碗有洗碗机代劳了,沈延卿便带着初七去散步,沈长河跟封悦各回各的书房处理工作。
  天色一暗,气温就直降,看着初七厚厚的毛发在风中左颠右倒,他忽然喊了声:“初七,跑起来!”
  初七听到指令,开始撒丫子往前跑,沈延卿紧紧拽着狗绳,跟着它一块儿跑起来。
  风声呼呼的从耳边跑过,冷风吹在脸上,沈延卿忽然想起毕业第一年的冬天。
  那年冬天他第一次手术台上送走病人,家属很理解,并不怨恨医生的无能,沉默的接受了这个事实,蒙着白布的尸身,被小车子咕噜噜的送入太平间。
  那个晚上他站在楼下的路灯下,看着不远处高大的树影,第一次意识到,原来奇迹之所以称为奇迹,是因为它出现得太少。
  他在那一天真正长大,摒弃过往种种大而空的雄心壮志,开始有了一个个小目标,愿以此生脚踏实地,去帮助力所能及的每一个人,哪怕那个问题真的很小很常见。
  那晚的灯光还在,月亮却从此悄悄钻进了云层后面。
  荷叶饭庄,包厢里坐了满满一桌人,大圆桌上羊肉汤正冒着烟,张裕翔正对丁洋劝酒,“啤酒又不会醉,再说你也不开车,来嘛来嘛,大不了叫你女朋友来接你咯!”
  今天是林晨的生日,按照仁心的惯例,是不管谁生日大家都要一起庆祝一下的。
  林晨跟杨烨夫妻俩坐在一起,另一边是江汨罗,她给江汨罗舀了碗羊汤,“喝点汤,天冷,喝羊汤暖暖。”
  她是个性情非常温柔的人,总是很为别人着想,江汨罗跟同事们经常私底下会说,因为有她仁心才像一个家。
  对于他们来讲,仁心不仅仅是个工作单位,更因为相处久了,彼此更像家人。
  同事何洛洛是中兽医,今天她要值班,要提前走,林晨连忙叫服务员过来,给她和她的助理邢飞打包羊肉汤,“到时候可以吃宵夜。”
  “谢谢护长。”何洛洛笑嘻嘻的,临走前又拍拍江汨罗,“阿罗,明天你给我带你家小区门口那个烧饼?”
  “行,豆浆还是小米粥?”江汨罗笑着问了句。
  何洛洛说了声小米粥,带着邢飞就匆匆回医院去了。
  江汨罗看一眼她出去的背影,笑了一下,转回头来,还是张裕翔跟丁洋在喝啤酒吹牛逼,偶尔要拉杨烨一起,孟菲菲跟他的助理叶梦正聊着最新的明星八卦,财务处的张姐跟林晨说着孩子的学习成绩。
  场面一片和乐融融,轻松又随意。
  江汨罗抿了口杯子里的可乐,眯了眯眼,不免回忆起从前,念书时她没什么朋友,大家各忙各的,只因为分组作业才有点交流,到了毕业聚餐,也是别人抱头痛哭依依不舍,而她坐在一旁冷眼旁观。
  可能会有人觉得她是个怪胎吧。
  但是怪胎江汨罗,很喜欢现在的工作和同事,偶尔会觉得,如果能这样一辈子下去,就算那件事最终找不到答案,好像也可以接受了。
  因为死去的人,永远比不过活着的人重要。
  “叮咚——”手机响了一声,她打开看了一眼,是个新的好友请求,备注的信息是“初七爸爸”,哦,是那个生着一对杏眼、对狗儿子束手无策的年轻男人啊。
  她忍不住笑起来,有些好奇他是不是又搞不定初七了。
  “沈延卿:江医生好,打扰您。”
  “江汨罗:初七爸爸,有事么?”
  “沈延卿:是,就是想请问一下,我刚才喂初七吃药,因为他不肯吃,所以我夹在哈密瓜里骗他吃的,应该没事罢?”
  “江汨罗:没事的,只要它吃了就好,哈密瓜也可以帮助它补充维生素和水份,不过糖份很高,尽量不要多给,以免它吃太多引起肠胃不适,导致消化不良呕吐拉稀。”
  “沈延卿:好的,谢谢您。”
  第一次短暂交流到此结束,江汨罗也没在意,关了手机,从林晨手里又接过一碗汤,乖乖的喝了。
  聚餐结束回家,已经是晚上九点多,给初一和十五喂了点营养膏,又陪它们玩了会儿,江汨罗很快就觉得犯困。
  夜很安静,寒风撞在玻璃上,发出“咣咣”的声响。
  江汨罗跌进了梦里。
  “姑姑,我爸是谁?”
  “你提他做什么?不许提!以后不许提他!你没爸,石头缝里蹦出来的!”
  “我不信!老师说每个人都是爸爸妈妈生出来的,你告诉我,我不会去找他的,我以后长大了孝敬你。”
  “阿罗,你爸是个背叛组织的人,你就当不知道,知道了对你没好处!”
  “姑姑,这个数字是什么意思?”
  “……你哪来的?放回去!”
  “对不起,小姐,你查询的警/号查无此人。”
  “阿罗,他们不是好人,做了错事,你千万不要学他们。”
  “呼——”江汨罗忽然醒过来,睁开眼,看见床头小夜灯柔和的暖黄光芒照在墙上。
  她翻了个身,把脸埋进被子里,像每一次被梦境惊醒后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