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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胖,南哥和吕教授听了,也各自拿了斗帐。
  吕教授一戟劈碎了木质楼梯,这样那些粽子要想冲过来也需要费一些时间。
  我们五个人冲出暗门,暗门出口就是第二层佛塔的边缘。
  这佛塔非常高,纵然是二层边缘,距离地面也有七八米,相当于寻常的三层楼,这样贸然跳下去,不死恐怕会受重伤。
  如果有探阴爪在这儿,我们毫无压力,这种类似于飞虎爪的工具直接勾住塔檐,顺着探阴爪的绳索就能跳下。
  现在这个工具没有了,因此我和二胖都有些傻眼。
  “看着我怎么跳。”
  姜若水用一些僧衣,包裹住了斗帐,形成一个半封闭的雨伞状,直接跳了下去。
  “姜大小姐。”
  我大叫一声,心说疯了,三层楼这么高,就带个斗帐跳下去恐怕腿都摔断了。
  再一看,姜大小姐已经稳稳落地,正在向我们招手。
  原来斗帐覆盖上僧衣,相当于一个小型的降落伞,让姜若水的下坠速度减弱许多,如果再高不敢说,七八米的距离,一点问题都没有。
  “哇,姜大小姐真乃神人也,这样都行,胖爷佩服。”
  二胖欣喜的大叫。
  我才想起来姜大小姐可是摸金校尉,有一柄至宝金刚伞,就有这种功效,这佛门斗帐自然比不上金刚伞,但原理都一样。
  事不宜迟,我和南哥,二胖,吕教授都如法炮制,将斗帐裹上僧衣,犹如人形风筝一般飘落,全都有惊无险的落地。
  这种在空中缓慢降落的感觉很神奇,飘飘乎乎的,令我大呼刺激。
  平安着陆后,我们回头一看,已经有几个活粽子从暗门中探头,看到我们已经跳下,愤怒的大声呼叫。
  “快跑,一旦被活粽子咬上,我们就死定了。”
  姜若水大声嚷道。
  “胖爷不和你们玩儿了,你们人太多,有本事单挑,胖爷打你们个生活不能自理。”
  二胖对暗门边缘的怪人做了个鬼脸,大声吼道。
  “快跑吧,别装了,你这是用生命来装啊。”
  我一扯二胖衣襟,5个人接着往远处狂奔。
  跑了百多米,回头再一看,鹿王那老粽子已经从铜钟内逃脱,出现在佛塔的2层。
  “这个老变态盯上咱们了,怎么甩也甩不掉,那么大的一口铜钟居然没把他砸死,看来这家伙果然是特殊材料制成的粽子。”
  二胖气呼呼的嚷道。
  “鹿王这老家伙不简单,很可能知道这楼兰古城的秘密,但现在我们实力比较弱,那老家伙手下有那么多人,所以暂时还是不要和他对抗。”
  姜若水一边跑一边说道。
  我们也都知道这个道理,就算单挑,吕教授也未必是越来越狠的鹿王对手,更何况这家伙势力越大,越来越难缠。
  对于现在的我们,逃跑是唯一选择。
  “稀里糊涂来到了这个鬼城,这里会不会都是鬼呀?还是活粽子,胖爷死也死不明白了。”
  二胖一边跑一边骂骂咧咧的。
  我们5个人发力狂奔,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陌生的街道,陌生的空间亡命狂奔。
  谁也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但没有别的选择,只有逃跑一条路。
  嗷嗷!
  鹿王率领黑衣人还有大群面具怪人,再次追杀过来,毕竟他们对这个城市比我们要熟悉。
  当然我们奔跑的速度也很快,不知不觉已经跑过了六条街道。
  “你妹的,这里果然是鬼城,胖爷平时要跑这么远早就累趴了,现在跟吃了盖中盖高钙片似的,一口气跑五条街不费劲儿。
  不会跑着跑着变成粽子吧?”
  二胖头上虽然见了汗,但看样子还能坚持。
  “我觉得也是,怎么感觉不到疲惫了。”
  我也是边跑边说。
  “可能在这里消耗没有外面的时空大,这个异度空间太诡异了。”
  姜若水跑得小脸红扑扑的,看样子也没有到极限。
  至于吕教授跟南哥,都是练家子出身,连汗都没出。
  不过我们的高兴劲儿很快就过去,回头一看,鹿王率领大批追兵越来越近了。
  “奔跑吧兄弟!”
  二胖狂叫道。
  我们自然是发足狂奔,又越过了一条街。
  尽管之前经历过太多的怪事,对呆傻已经有些麻木,脸上肌肉也显得比较僵硬,但这一次,我们还是张大了嘴,一副难以置信的表情。
  这座楼兰鬼城可不像之前的鬼/村落,空荡荡的无一人,没有生命迹象,现在呈现在我面前的是一个四通八达的超大广场,里面是超大的集市。
  人来人往人山人海,车水马龙,络绎不绝,到处都是小商贩,还有前来采购的居民,一个个服饰都是2000年前的西域风情,看上去怪怪的,更有传说中的楼兰美女,一身白纱裙,显得身材婀娜高挑,脸上也蒙着轻纱,在集市中走来走去。
  而商品更是琳琅满目,简直超越了想象的极限,什么丝绸瓷器,佛具,茶具,卖衣服的,卖胭脂水粉的,买首饰的,各种生活用具,动物的毛皮,牛羊肉,此外还有卖鱼的,卖骆驼的,卖兵器的,说书唱戏的,打把势卖艺的,简直就是古代的超级市场。
  黑压压地根本看不到边,而且这些人的表情都非常自然,都在讨价还价,并不像之前那些唱傩戏的怪人一样,看上去十分轻松,怡然自得。
  这分明就是古代的集市。
  “胖爷彻底蒙圈了,这到底是人是鬼?我们真的穿越了,来到了楼兰鬼国?”
  二胖眼睛发直,喃喃说道。
  “不知道,但我看这里的阴气并没有那么重,这些人也都正常,虽说打扮像古代人,但怎么看也不像阴兵和鬼魂。
  你看那边的人还在吃牛肉面呢,我们现在就怕人少不怕人多,冲进人群鹿王就找不到我们了。”
  姜若水接着说道。
  “那就冲进人群,等什么呢,你看看后面鹿王老家伙追上来了,再晚一点就来不及了,这是天赐良机。”
  我大叫道。
  5个人很快冲入集市之中。
  可后面的鹿王狡猾无比,顺着我们的轨迹依然紧追过来。
  我们加快了速度,横冲直撞,一路上打翻不少水果摊儿,鸡蛋摊儿,牛肉面摊,胭脂水粉摊。
  现场一片狼藉,不少客商根本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大声怒骂。
  “该死,怎么还甩不掉这个千年老粽子。”
  二胖将身后的鸡蛋摊儿用力踹翻,狠狠骂道。
  那鹿王仿佛长了千里眼一般,死死咬住我们,怎么甩也甩不了。
  我忽然想起了曹操割须弃袍的故事,当年曹操与马超率领的西凉军大战,马超连败于禁,张郃,李通三名大将,率领西凉军一齐冲杀过来,曹军大败,曹操仓皇逃走。
  西凉兵来势凶猛,曹军将士都抵挡不住,只听得西凉军大叫:“穿红袍的是曹操!”曹操就马上急脱下红袍,又听得大叫:“长胡子的是曹操!”曹操惊慌,拿着佩刀马上割了胡子。
  军中有人把曹操割胡子的事,告诉了马超。马超又叫人大喊:“短胡子的是曹操!”曹操听见喊声,立即扯起衣角包着下巴逃跑,后来才被曹洪所救。
  我们现在情形和摸金校尉的名人曹操差不多,想到此我大叫道,“我知道为什么甩不掉鹿王,我们穿的衣服是青囊斗篷,跟强盗似的,隔着老远都能看到,和这些西域人大不一样,所以我们赶快抢些衣服,胡乱穿在身上,这样鹿王那个老家伙就算再狡猾,也找不到我们。”
  “吴为,你真是个天才,我还以为鹿王是千里眼顺风耳呢。”
  姜若水兴奋的说道,旁边就是卖衣服摊儿,都是西域风情的服饰,看上去华美漂亮,充满了异域风情。
  我们五个人如土匪进村一般,狠狠冲了过去,直接就抢了几件衣服套在身上,然后把套头的青黑色斗篷拉了下来。
  至于身上的青囊还是不能完全扔掉,因为这东西相当于软甲,可以保护我们轻易不被刀剑所伤。
  自从换了衣服后,这一招果然收到了奇效,我们在人群中迅速移动,很快消失在茫茫人海,泯然众人。
  耳边响起了鹿王的怪吼,已经非常遥远了。
  我心中窃窃的笑,心说,“粽子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再聪明的粽子也赶不上我们人类,人类的智慧是多么伟大!”
  往左右一看,顿时傻了眼,没错,是摆脱了鹿王老粽子的追杀,可这样一来,我们5个人也都泯然众人,刚才一阵乱跑乱窜,彼此找不到了对方。
  就连二胖都找不到了,现在我成了孤家寡人,姜若水吕教授他们根本看不到在那。
  没办法,这里本来就人多乱哄哄的,再加上刚才鸡飞狗跳了一阵捣乱,大家被冲散了也是正常的。
  “真倒霉,在这个楼兰古城,不知道什么时候还能碰上,这里人实在太多了。”
  我看着这集市上四面攒动的人头,心里暗暗骂道。
  没办法,总归是要面对,光发愁焦躁是没有用的。
  我低着头开始在周围寻找。希望能找到二胖和姜若水他们。
  他们很可能也被冲散了。
  忽然我觉得有些可笑,莫名其妙来到了一个陌生城市,穿着一套西域风情的衣服,不知道路在何方,将来会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