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胡暨有点困惑地挠了挠后脑勺。昨天发生什么了么?他那完全状况外的样子,简直让陈尔丁与林可岑非常无语。
  但洪季雅显然根本不在乎这些,她立刻扑进了胡暨的怀里,先前那平静坚强乐观的女人像是从来不曾存在,像是终于完全卸下来自己故作坚强的虚假外套,显得那么真实。她哭得撕心裂肺,在场无不动容。而胡暨虽然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但是却也伸手揉了揉洪季雅的脑袋,通过这个方式安慰她。
  这应该是属于他们自己的磁场。
  等洪季雅终于哭够了,胡暨便给她找了几张餐巾纸给她擤鼻涕,几人一同坐在小小屋子里头的沙发上,林可岑向他告知了昨夜发生的一切,胡暨几乎都整个懵了。
  你们确定没出现幻觉么???胡暨挺英俊的小伙,此刻表情特别的奇怪,就好像听到了什么天方夜谭一样。他昨晚不到九点就已经睡着了,因为前几天因为工厂员工少了好多所以加班到凌晨,最近连一次好觉也没有睡,所以他将闹钟定到11点就去睡了。
  可惜这一次连闹钟都没有叫醒他
  林可岑:
  陈尔丁:
  洪季雅:
  虽然早就已经知道胡暨这迷糊的性格,但是此刻洪季雅是真的完全笑不出来。一般来说胡暨都会11点醒来,然后给自己做一份夜宵,两人会说说话,然后再去睡觉,但没有想到昨夜胡暨一觉睡到大天亮,倒是没有直面丧尸。
  你这次可真是命大!洪季雅忍不住吐槽了一下。
  虽然你们都这么说,但我完全没有感觉啊。胡暨还是搔搔头,不过我觉得洪季雅肯定没骗我,怪不得今天我电话都没有信号了,连电话都打不通啊,我还以为是通讯公司出现问题了。
  你的想法还真是实际呢洪季雅抽搐了下嘴角,那点悲伤绝望的心情全然都没有了。
  总之,我们现在将你女朋友送回来了,我们也该走了。一开始陈尔丁并没有打算送洪季雅回来,如今他们在这里也呆的够久了,所以他立刻准备拉着林可岑去他的家。
  他在家里准备了很多食物以及必需品,足够他们之后的初期逃亡生活了!
  然而,林可岑却是没有理会他,只是问胡暨:你们之后有什么打算?
  胡暨听见眼前这个看起来就很严肃的男人问他这个问题,立刻下意识地挺直了背脊。我、我、我先去B市吧。
  好。林可岑点点头,同时道:最好还是准备一点武器,你们家有菜刀吧?用菜刀捆着棍子做个长/枪,等到晚上也算有个武器防身,攻击那些丧尸的时候对准他们的喉咙或者脑袋。
  哦哦哦胡暨愣愣地承受着对方对他的叮嘱,不知是不是他的错觉,他总觉得他现在就像是个小学生在接受班主任的训导
  第12章
  林可岑将可以叮嘱的全部叮嘱完了,这才起身与他们打招呼准备离开。陈尔丁虽然觉得跟他们说这些完全是浪费时间,但是可岑哥这么做,他也不会提出异议。
  洪季雅一直在那边道谢,胡暨虽然还对现在的情况很懵懂,但总归道谢就对了。
  其实洪季雅有心抓住林可岑与陈尔丁这样两个人的大腿,但看两个人都没有提出这一茬的想法,便也只能歇了这种心思。她的心里并没有抱怨,因为她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可能独自一人反而是更加安全的选择。
  目送着林可岑与陈尔丁进了电梯,两人才进了房门,只是并没有休息,现在显然不是休息的时候,他们必须在夜晚之前准备好一切可以保命的物资。
  陈尔丁站在电梯里,站在林可岑的身边,看了对方一眼。
  然后又偷偷瞥了一眼。
  林可岑在心底觉得有点好笑。看什么?他出声打断他的动作。
  被抓包的陈尔丁有点尴尬,他伸出食指揉了揉自己的鼻子,有点好奇地提问了。我看你之前那护送那女人回来的势头,还以为打算一直帮着他们去B市呢!
  我还没有闲到那个程度,我也有自己打算做的事。
  或许是没有想过对方竟然会说出这样的话,陈尔丁微微愣了下,然后才有点好奇地开口询问了。你有什么打算啊?
  到目前为止,都没有任何消息动员我们这些居民,显然现在上面也已经乱成一团,他们根本没有能力来管我们这里的事,所以很显然,A市早晚会成为一座充满丧尸的死城。
  陈尔丁点点头,对林可岑的推断表示了肯定。A市一定会成为一座死城,而且是第一批被攻陷的城市,到时候全城的活人不是逃到其他的城市,就是窝在这一个小小的地方成为丧尸的食物
  他侧头盯着林可岑那坚毅的脸庞,对方现在这个样子,倒的确是跟前世的他一样。冷静、理智、精准,他总能带着他们这些人逃出重围,好像是一座灯塔,永远为迷失的航船照亮方向。
  也因此,在前世,他也像其他人一般依赖着对方,但那个时候他却把这种感情只是当做依赖,直到他失去他。那一刻,他才知道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定义错了什么。
  以往的记忆纷至沓来,每每回忆就令他心脏窒息般的疼痛。他微微皱了下鼻子,将这些烦躁的记忆全部扔进了犄角旮旯里去现在根本不是煽情脆弱的时候。
  所以,现在来我家吧?陈尔丁听完林可岑的话,又再一次游说。我家可是准备了足够的物资呢!
  林可岑深深地瞅了对方一眼,这个家伙显然知道些什么,所以此刻对方囤积了这么多的物资倒也不奇怪。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林可岑像是突然醒悟一般,问出了一个风马牛不相及的问题。之前网上那个很火的帖子,是不是你发的?
  对方的表情几乎没有什么改变,依旧还是那样随便散漫的样子,但是既然对方根本没有反驳,那就说明他所猜不错了。想到之前那人对其他人的表现,林可岑不免对他有了新的看法。原来你倒也不是真的冷漠。
  冷漠吗?陈尔丁听到这个词,忍不住沉默了下来,他没有多说什么,只是不在乎地耸了耸肩,在末世生活的久了,你就不知道什么叫做冷漠了,这只是一种活下来的手段,也是在这个时代最能够保命的方式。
  是吗?林可岑可有可无地应了一声。他其实关于冷漠这事的讨论挺没事找事的,相比冷漠这个词汇,他其实更想要跟陈尔丁讨论对方对未来的预言。
  如今他已经确定对方说的是实话了,那么对方所说的两个人是恋人关系应该也是真的。想到这里,林可岑下意识地打量起了陈尔丁,陈尔丁已经脱下了他那件非常出人意料的皮衣,也将耳朵上的耳钉给摘了下来,同样也没有穿他引以为傲的长帮牛皮靴。
  此刻的他,穿上了令人从身到心舒适的休闲衫,外头套了个运动衫,看起来时髦而又洋气,特别适合他现在这个年纪。而他的下/身则是穿着一条藏蓝色的牛仔裤,很普通的款式,但偏偏就很有气质,令他那双修长笔直的双腿显得极为性感。
  从今早开始,他就已经在打量对方那一双漂亮完美的大长腿了完全是他心目中理想的大腿!
  对,林可岑是个闷骚,但就算如此,也不能妨碍他面目表情的严肃。
  他深觉未来的那个他也是个有原则有眼光的好攻,选了个拥有大长腿的小帅哥哎,要是对方是个gay就好了,真不知道未来的那个所谓的他是怎么接受直男的陈尔丁的,难道是因为末世到了,直男或者gay已经无所谓了?
  这么一想,似乎觉得也有点理解。
  本来女性就比男性的数量少,而到了末世,显然运动能力更强的男性反而能够更好的活下来,到时候有些直男找不到女人可不就要控制不住自己下/半/身了么
  呃
  他觉得自己的思考角度似乎歪了,但算了。
  总之,他下定了结论,虽然以后他和陈尔丁也许会有那么一腿,但现在他还没有那种感觉,而且此刻也不是适合谈恋爱的情况,反正,只能顺其自然了吧。
  这么想着,林可岑觉得豁然开朗。
  我确实也得准备一点东西傍身。因为顺其自然,他对陈尔丁的抗拒便消失了一大半,所以他点了点头,对对方的提议表示了赞同。
  对方似乎有点不敢置信地眨了眨眼睛,大约是没有想过林可岑会这么容易就答应去他家。你你同意了?
  是啊。林可岑无可无不可地点了点头,虽然表情依旧是毫无表情就是了。
  陈尔丁不可抑制地笑了起来,那一刻,不知是不是林可岑的错觉,他总觉得对方的笑容似乎也感染了他,令他下意识地想要牵引着自己的嘴角挑起,只是嘴角太僵硬了,他牵动了下,僵住了
  你的嘴角怎么了?陈尔丁担忧的话语传来。
  林可岑:妈的,丢人,不说。
  于是他沉默冷静地摇了摇头,同时道:直接去你家吧,速度,马上要到晚上了。
  陈尔丁想想也是,表情立刻变得认真起来,他点点头,然后道:好,我带路,你来我家,我家很安全。
  一路上,陈尔丁都有点过分激动。可岑哥同意来他家了,自己的第一步也总算成功了。他无论如何都无法离开可岑哥,因为离开会让他绝望他现在完全、完全无法离开他。
  自从重生以来,他便了解了这一点。他在没有林可岑的世界里只会不断堕落、癫狂,最终成为一个毫无感情、麻木的人。
  他知道自己一定是哪里出现了问题,但是他并不想要解药。如果可以,他宁愿自己永远离不开可岑哥。前世离开可岑哥之后他所得到的唯有绝望、痛苦与失落,他以为自己还是喜欢鞠诗晴的,但自从可岑哥逝世之后,他就活得如同行尸走肉。
  他知道自己错了,可是他根本没有资格后悔。他永远错失了对方但老天爷却是送给了他一个大礼,他重生了,他重新遇到了可岑哥,所以,这一次,他绝对不会放手。
  心底的阴暗在不断的发酵,即便他的表皮还是那样耀眼,但内里早已不知坏死到哪里去了。但他不愿意让可岑哥看到这样丑陋的他,所以他想要在可岑哥的面前表现得更好,表现出可岑哥曾经喜欢的样子
  但不知道是不是他哪里做错了,自己曾经吸引过可岑哥的打扮并没有起到效果,反而让可岑哥讨厌了想到这里,陈尔丁就有点委屈,但他并没有放弃,第二天他就将自己的全身衣着给换了个样前世的可岑哥的确没有说过自己喜欢之前那样装扮的他,后来他为了方便穿着最廉价的T恤的时候,可岑哥也依旧爱他!
  所以,这不是可岑哥爱上他的理由!
  但到底是什么呢?陈尔丁想了半宿,依旧没有想到,最终只能先走一步算一步但不管如何,他一定要得到可岑哥,绝对要。
  林可岑还不知道自己在对方的眼中就是一大块令人垂涎欲滴的肉,只是目不斜视的开车。现在街道上的情况实在过于萧条、破败,车辆横七竖八,一点也不好行驶。
  而他的小破车,可真的是不适合任何一次的撞击了,任何一次,都能够令它直接报废。
  但偏偏,事与愿违。
  砰地一声,后轮胎就直接爆了。
  而此时,离陈尔丁的家还有30公里,如果丢弃车辆直接步行,可能也需要两个小时左右才能回到陈尔丁的家。
  两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从对方的脸上看到了前所未有的尴尬与严肃。
  而时间,是下午五点四十五分,两人都饥肠辘辘,还未充饥,手中没有任何防身的武器但夜晚却即将来临。
  关于丧尸特性的便签:
  丧尸会在夜晚开始行动,随着丧尸的觉醒,丧尸能够活动的时间将越来越长,终有一日,他们同样能够在日间行走。
  第13章
  沉默之后,陈尔丁终于开口了。现在我们怎么办?
  对于目前的这种情况,林可岑也是不曾预想过,他无奈地下了车,去后轮胎处瞧了瞧情况。很快,陈尔丁也随之下了车,他双手插兜地站在那头,静静地打量着目前的情况显然情况不尽人意。
  修不好么?陈尔丁蹙紧了眉头,他没有修车的经验,以前在末世,都是林可岑做这些事情的,而他说好听点,就是个打杂的,说难听点,他啥也不干。
  回忆着这些非常羞耻的过往,陈尔丁尴尬地干咳了一下。对方并不回答他。
  检查了一下后轮胎的情况,林可岑站了起来,手上已经粘上了油腻腻的机油以及黑漆漆的东西。陈尔丁微微皱了下眉,伸手从自己的口袋中找到了纸巾,微微抬了下下巴。擦一下吧。
  不用了,等会还要换轮胎,总要脏的。林可岑拒绝了他的好意,然后又道,但换轮胎或许需要一段时间,具体时间不太清楚。但能够确定,我们是没有办法在丧尸苏醒前到达你家了。
  听闻这件事,陈尔丁也有点担心,那怎么办?或许我们可以找到一个合适的地方稍作休息一晚?
  对方的提议也有可行性,不过林可岑最终还是做下了结论。先回我家,从这里转回我家只需要15公里,开车绰绰有余。
  对此,陈尔丁怎么可能拒绝,不得不说他甚至有点心动。毕竟就连前世他都不曾有过在林可岑家做客的机会,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丧尸潮已经爆发,在此之前他们已经各自浴血奋战了许久
  或许这就是如今的林可岑与之后的可岑哥不同的原因吧,毕竟要变成那般理智强大的人,是需要时间的沉淀与经历加持的。
  想明白了这一点,他之前稍微的怀疑尽灭。于是他立刻扬起了一抹真心实意的笑来,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