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欢扑哧一声笑出来, 她这么一笑, 三位长辈就更不高兴了, 就见她回首叫雪碧:“快, 将我准备的东西拿来。”
雪碧在一旁忍笑都要受不住了, 听小姐吩咐, 连忙叫了一声, 在外头等着的可乐七喜和芬达也听着了里头的动静,三人分别端着蒙着红布的托盘走进来,脸上都笑盈盈的, 各自走到一位主子面前跪下奉上。
老太太先翻开自己的,一看之下竟微微发愣,老太爷跟陆之寒都好奇, 凑过来瞧, 只见上头放着的是一条精致的绛色抹额,抹额边缘绣着精致的花纹, 中间一颗剔透的明珠镶嵌其上, 着实是美貌至极。老太太年纪大了, 有戴抹额的习惯, 这条抹额无论是工艺还是绣技, 都可以称得上是精妙绝伦,她欣喜极了, 连忙取下正戴着的要换上看看。
嬷嬷伺候着换了,她照了照铜镜, 回头问:“可还好看?”
老太爷以为她问的自己, 装模作样地咳嗽了两声,鼻音浓重,“嗯。”
脸还有点红。
哪知道老太太问的是陆之寒父女,陆之寒自然点头,清欢笑眯眯地说:“祖母真好看。”
“好看什么啊,年轻时候才叫好看呢,现在老咯。”老太太摸了摸那漂亮的抹额,舍不得拿下来,其实她今年也不过四十多岁,因为保养的好,仍旧看得出少女时期的好颜色。
“可是祖父喜欢呀,是不是?”
老太爷没想到小孙女把火烧到了自己身上,他心虚地看了看妻子,又咳了两声,“……还、还行吧!”
老太太白了她一眼,将清欢抱着亲了亲:“我的乖乖阿囡,送的这个祖母可喜欢极了。”
“老夫人有所不知,这条抹额啊,可大有来历。”雪碧打趣说。
“哦?”闻言,老太太顿时来了兴致,摸了摸抹额上的花纹,“这绣工着实是好,不知是出自谁手?”她的抹额都是出名的绣娘所制,但正因为出名,风格与手法太明显,一眼就认出来,但小孙女送的却让她分不出是出自哪个绣坊,又是出自何人之手。
雪碧卖了个关子,见老太太果然猜不出,这才给出正确答案:“在国公府的时候,老国公请了宫里最好的绣娘给小姐做衣服,那位绣娘只在小姐面前绣了条帕子,小姐便自己摸索会了,这条抹额呀,是小姐亲自给老夫人您做的!就连上头那颗明珠,都是小姐自个儿挑的,从头到尾都没假手过他人。”
对清欢来说这不过是件容易至极的小事,可对老太太来说那可太感动了,抱着她心肝肉儿的叫了一通,问她累不累眼睛伤没伤着,又让她以后都不要再做了,接着把抹额取下让嬷嬷好生收起来,宝贝孙女做的,老太太哪里舍得带!清欢好说歹说才让她相信自个儿不累,又让老人家继续戴着——压箱底难道能长出两条来么。
老太爷跟陆之寒又心疼又羡慕,可乐捧着托盘对老太爷笑:“您就不看看小姐给您准备了什么?”
老太爷将红布掀开,顿时倒抽一口气!
竟是已经散轶的《文安诗集》!!!!!!
他这一生好做学问,一直很可惜前朝大诗人张成张文安的诗集在乱世中失传,素来说是平生一大憾事,可这、这——老太爷眼圈儿泛红,小心翼翼地拿起来,虔诚极了。
可乐笑说:“国公爷千辛万苦找来的文安诗集,到手上的时候都破烂的不成样子了,也不知是经过多少次的拓本,小姐亲自一首一首重新誊抄下来,说是要给老太爷一个惊喜呢!”
“心肝!”老太爷激动的脸都涨红了。“快来叫祖父抱抱!”
老太太啐了他一口:“抱什么抱,你抱着你那张文安诗集过日子去吧,阿囡不给抱。”
经历了这两个惊喜,陆之寒已经非常期待自己的礼物了。没等芬达说话,他就将红布掀开,只见锦缎之上,躺着一枚精致小巧的印章,此印章为白玉制成,玉质纯净,上头刻着他的名讳,四周打磨光滑圆润,还是砚台形状。这会儿陆之寒大概猜到了,前头两样都是阿囡亲手所制,这印章估摸也是。只是她年岁尚小,如此也太过令人惊奇了。
芬达也跟着笑:“老国公可说了,咱们小姐是百年难得一见的神童呢,就是那天上的小仙女下凡,学什么都快,还一学就会。老太爷那本诗集上的字,老国公看了都说好。”
老太爷自然也翻了诗集,对小孙女小小年纪就写了一手好字感到十分震惊,因为阿囡身子不好,他们从不要求她去学什么,但凡是她想知道的想要的,他们都会无条件满足,但万万想不到小姑娘竟如此聪慧,能让老国公说出百年难遇,年仅七岁便如此出众,若是能平安长大,又该是何等风采啊!
可他们眼中都没有丝毫喜悦之色。再美貌,再有才气,他们都不想要,只想小姑娘长命百岁。可是老话叫……
慧极必伤。
清欢一眼就看出三位长辈在担心什么,他们的担心没有错,就算是再好的药吊着,这具身体估计也活不过十五岁,兴许还会更短。她轻轻叹了口气,道:“昨日如流水已逝,明日如皓月杳渺,可今日,我不是还好好的么。在我好好的时候,祖父母跟阿爹都疼我爱我,这就够了。”
她年纪虽小,懂得却多:“我只能陪伴二老和阿爹一段路,到了终点会如何,不需要考虑。”
陆之寒眼眶泛红,险些落下泪来,老太太将这乖巧的孩子抱紧了,早哭了。老太爷闭上眼睛,长长叹息,小小年纪,就有这般悟性,缘何老天待她如此浅薄残忍。
明明送礼物是好事情,结果突然就变成煽情大戏了,清欢准备转移一下话题,她摸了摸肚子,在老太太怀里说:“饿了,我想吃茴香饼。”
“做做做!吩咐下去,准备开饭!”
……其实离午膳还有俩时辰呢,但宝贝阿囡饿了,那就得吃!
此时终于告一段落,清欢才提起那个跪在冰天雪地里的少年:“祖父祖母,爹爹带我进来时,在荷花池边上跪着个哥哥,那个哥哥,我没见过,我可以认识他吗?”
二老听了,都愣了一下:“跪在荷花池?这个天气?”
两人都是心善的,老太太立刻就不高兴了:“谁罚的?外头正下着雪,叫个孩子跪在池边?”
“爹爹已经让他起来了。”清欢说。
其实陆之寒根本不想管二房的事儿,但女儿好像对那个陌生的侄儿很有兴趣,他就多说了一句:“爹娘,你们忘了,二弟半年前从外头接进来的流落的庶子。”
陆振行就提过一句,后来接没接进来二老都不知道,因为还没见过,陆振行也没有再提。他们都咦了一声:“孩子带进府,却不让我们见?老二的规矩呢?你知道怎么不说?”
陆之寒看了正抬着小脑袋听他们说话的女儿一眼,微微一叹,“这事儿等之后再说吧,儿子到时候跟你们解释。”
清欢立刻皱起小脸:“我也想知道。”
陆之寒却不想说那些腌臢之事叫他天真可爱的女儿知晓,所以就当没看见清欢求知的眼神,给她剔了鱼刺放碗里,催她吃饭。
等到吃完饭,小姑娘累了,他先将人抱去榻上休息,还轻轻叫了两声,见女儿没反应,知晓是睡着了,这才绕到屏风前头说将起来,丫头则在里头守着。
怕扰了清欢,陆之寒的声音很轻,但清欢耳力超强,听得清清楚楚。
那跪着的少年叫陆渊,确实是二老爷陆振行从外头带进来的,也宣称是自己的儿子,但事实上……还真不一定。
早在陆之寒成亲前陆振行就有了几个通房丫头,其中有一个他很喜欢,叫萃雪。可这萃雪,后来竟然被她娘家的表哥给勾搭走了,私奔的时候还卷了细软。陆振行怕丢人,就说这个通房身子不好,送到了乡下庄子休养。这一来二去,他娶了妻,也就忘了这回事儿。
可哪里知道半年前,竟然有人通知他说,乡下庄子里有他的儿子!
陆振行根本不信!
后来去查,才知道萃雪跟那表哥私奔后,那人吃不了苦,竟然拿了所有的银子首饰跑了!萃雪经此一事,性情大变,偏偏又有了身孕,不得不将孩子生下,只可惜这孩子出生的不是时候,就成了萃雪的出气包。
孩子十二岁的时候,也就是半年前,萃雪死了,死之前似乎是良心发现,让孩子到庄子里去找陆家人,说他是陆家的子孙,让陆家将他给接回去。
对陆振行来说,萃雪就是个污点,他恨不得杀了这个女人,怎么可能会给她养孩子?而且这孩子究竟是不是他对都有问题!陆振行恨极了,将人接回来后就不管不问,更是常常体罚,连带着二房都对这孩子厌烦,因此在陆府可以说是寸步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