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小说网 > 二次 > 听说你很拽啊 > 第113章 【他竟是天选之子】
  在距离万鸟林并不远的某处位置,有着一处小小的湖泊。
  这个湖泊没有名字,属于不知名风景区。
  此时已是冬季,湖泊上结满寒冰,从高处看去,像是一面镜面不规则,还有着裂痕的镜子。
  此时此刻,路朝歌正坐在湖泊旁,拿着一根竹竿,悠闲地钓鱼。
  冰面被凿出了一个大洞,钩子被放入了寒冷的湖水中,诱人的鱼饵正在等待着鱼唇的吞咽。
  洛冰见公子有这等闲情雅致,便在一旁跟小丫鬟似的服侍着。
  虽然她是个会叫爹爹的奇女子,但实际上她所做的事情,并不像是老爷家的小姐,更像是老爷的通房丫鬟。
  她给路朝歌沏茶,灵茶的香味扑鼻,然后恭敬地将茶水递给路朝歌。
  圆脸小鸡崽则托着腮帮子,眼睛瞪得溜圆,紧盯着鱼竿的动静,想念着鱼汤的鲜美。
  “吸溜——!”她时不时的还会吸一吸口水。
  此时此刻,路朝歌看似是在优哉游哉地钓鱼,实际上则在刷着论坛。
  他看着论坛上关于自己与墨门的帖子,在心中道:“计划通!”
  论坛里,玩家们的热情完全就被点燃了。
  这就是路朝歌想要的效果。
  先是留下自己剑斩凶鸟的传闻,引起沙雕玩家们的兴趣。
  然后再翩然现身,刷一波存在感。
  而且必须刷完就走。
  他之所以选择现身一波,是因为玩家们的忘性很大。
  虽然整座飞鸟城里,尽是关于路朝歌的传闻,可是,大家会觉得这个强大的剑修离自己太遥远了。
  还是眼前的新手任务最为实在。
  与此同时,随着他们不断地加深了对天玄界的了解,开拓了自己的眼界,听到一个又一个更神奇的奇人异事,保准转头就把路朝歌给忘个精光!
  “呵,玩家。”
  但是,露个一面,那效果就完全不一样了。
  他是第一个与玩家进行接触的修行者,那么,他的名字,他的宗门,会第一时间印在玩家的脑海中。
  要说玩家们现在对哪个宗门印象最深刻?
  是剑宗?是春秋山?
  不,是名不见经传的墨门!
  正常情况下,等到公测开始以后,玩家就的功能里就会有一个【宗门列表】,里头只要输入宗门的名字,就可以查阅宗门等级,以及基础信息。
  墨门只是九品宗门,走正常流程的话,沙雕玩家们根本看不上的好吗?更别提去吸引那些职业玩家与高玩了。
  但在这方面,路朝歌另有打算。
  与此同时,他还是个独占天下帅气十二斗的【魅力10】,看一眼就让人永远忘不掉,因此,只露一面,其实也够了。
  至于为何刷一波存在感就走,那是因为人前显圣是可以的,但若是一口气与成百上千的玩家进行近距离接触,那就有点儿掉价了。
  神秘感,往往很重要。
  举个不恰当的例子,为什么很多女孩子转裙子的视频,很多人都爱看呢?
  明知道里面是什么,明知道怎么转都是那么一回事儿,裙角再怎么飞扬,也有限度,却依旧看得乐此不疲呢?
  因为神秘总能引发向往。
  在他看来,沙雕玩家的确是他发展势力的一大助力。
  但是,也不能不挑食吧,总不能谁来都要吧。
  路朝歌还是要先对他们进行一波筛选的。
  当内测开始的那一刻,路朝歌系统内的那些尚未解锁的功能,就已完全解锁了。
  其中,他最为看重的,就是【任务功能】。
  作为一名npc,肯定是要能给玩家发布任务才行啊!
  只是,路朝歌发现,自己的系统,似乎有点特殊。
  正常的任务,其实是系统进行转化的。
  比如某位npc收了玩家为徒,跟他说:“你,帮我去买壶酒。”
  这种要求,会直接经过系统,转化为系统任务,让玩家进行接收。
  这个过程是系统独立完成的。
  可路朝歌却能横插一脚,插入到系统与玩家之间。
  任务依旧是由系统来发,但路朝歌可以自主编写任务名,编写任务内容,自主挑选任务对象,自主分配任务奖励!
  这一插入,路朝歌可有得爽了。
  这里头,有着无穷的奥妙。
  这不,路朝歌在离开万鸟林前,就编写了一个任务,然后丢给了在场的所有玩家们。
  任务内容是:墨门掌门路朝歌还在万鸟林附近云游,若能偶遇,并获得他的青睐,有一定几率解锁隐藏剧情,也有一定几率获取机缘!
  至于这所谓的一定几率,当然就是看路朝歌自己的个人喜好咯!
  这个任务内容,其实已经能引发飞鸟城玩家的轰动了。
  别人还在刷小怪,攒路费,咱们有机会直接接触强大的掌门级剑修了!
  可实际上,真正让飞鸟城玩家们惊掉下巴的,还是这个任务的任务名。
  任务名自然不会是【寻找墨门掌门路朝歌】。
  路朝歌在编写的时候,留下的是自己的另一个“代号”。
  ——【寻找天选之子】!
  在写下这个任务名是,路朝歌脸不红心不跳,因为他的确是打从心底里认可这个身份的。
  而【天选之子】这四个字,无疑在玩家中引发了轰动,在上传到论坛里后,直接就引起了大地震!
  “天选之子?卧槽!原来飞鸟城的玩家是被神选中的孩子,是一群幸运儿啊!”
  “不会是世界主角吧?这背影帅得一匹的路朝歌,不会是《天玄界》的世界主角吧?”
  “应该不是吧,根据我的经验,主角会直接标注出来的吧。”
  “楼上,那你说天选之子是什么意思?他如果不是世界主角,老子吃翔!”
  “大家赶紧撤!骗吃骗喝党又来了,别喂他,他会住你家马桶里的,我们饿死他!”
  论坛上大家讨论得格外热烈,飞鸟城的玩家们则一个个都不淡定了。
  摘果子?
  还摘你妈的果子!
  碰运气去啊!
  飞鸟城的居民就这样眼睁睁的看着这群热情而又古怪的外来劳动力们集体撂担子,往路朝歌消失的方向跑去。
  “一群傻孩子,仙缘哪是那么轻巧就能得到的东西。”有一位淳朴的老人感慨着。
  …….
  …….
  如今已近正午,湖泊旁却笼罩起了一层大雾。
  按理说,现在正是冬日暖阳明媚之际,氤氲的雾气没理由产生。
  实际上,这的确是路朝歌运用水之力催生出来的。
  他的确没有学习任何阵法,但这一片浓雾,倒是能充当迷魂阵用。
  玩家们进入其中,瞬间就会看不清楚周围的一切。
  路朝歌可以随心所欲地操控雾气,借此来迷惑玩家。没被他看中的玩家,在迷雾中绕一整天也找不到他,可能还会被他设下的屏障给弄得四处碰壁,近在咫尺也无法靠近。
  而能被他看中的,则会在“误打误撞”中,来到他的身边。
  他们会以为是因为自己方向感优秀,能力强,游戏经验丰富,实际上不过是路朝歌给他们放了水。
  这样的做法,可以避免一些没有潜力,但欧气冲天的锦鲤们找到自己,到时候还要残忍拒绝一波。
  他出现在万鸟林时,就用神识扫遍了在场的所有玩家,其中有一些老熟人,有一些是没接触过,但听说过的好手,还有一些嘛…….
  路朝歌现在很纠结一个昵称是【林阿狸】的女玩家。
  这位女玩家其实潜力不错,值得培养,是知名大公会的高玩,同时还是位知名游戏主播,自带流量。
  路朝歌之所以纠结,是因为这位爱在直播的时候戴上狐狸耳饰的女主播,他睡过……
  他不止在现实中见过她戴狐狸耳朵的耳饰,他还把玩过某不可描述的狐狸尾巴。
  也没什么,不过是有钱人的简单快乐。
  本来呢,大家各取所需就好啦,可也不知道是自己太有魅力了,还是这位会灵活使用尾巴道具的女主播野心很大。
  她居然不谈钱了,开始谈感情了。
  他是一个在这方面很拎得清的人,以钱开始的关系,是永远不可能走入他的内心的。
  路朝歌到现在都还记得很清楚,那一天,这位林阿狸在经受暴风雨的洗礼后,突然开始要一个明确的女友身份,想要上位。
  她直接哭得梨花带雨,抓着自己的手腕,悲痛地道:“我在你心里究竟算什么!”
  路朝歌看着她,嘴角上扬,脸上露出了真诚的微笑,道:
  “你不在。”
  此刻,路朝歌手持鱼竿,犹豫了几秒后,在心中道:“罢了,就不收她入我门下了,省的以后看见了觉得糟心。这种假兽耳娘有什么稀奇的,我家棺材里躺着的嗷呜,那可是真兽耳娘!”
  以后若是有机会的话,本座定要撸一撸她的尾巴!
  此时此刻,已有不少玩家靠近浓郁的外围了。
  而浓雾中央处的路朝歌,钓了这么久的鱼,愣是一条都没有钓到。
  圆脸小鸡崽一脸纳闷,小朋友有了很多的问号,不解地道:
  “掌门师伯,我们直接用法术抓就好了呀,师伯究竟在钓什么呀?”
  路朝歌摸了摸她的小脑袋,笑着道:“师伯在吊胃口。”
  ……..
  ……..
  浓雾外围,已有几十名玩家在此处汇聚,【恋战公会】的副会长林花乾就在其中。
  是的,林花乾来自知名神豪公会——【恋战公会】!
  先前说过,这个公会与前世的路朝歌不怎么对付,因为路朝歌可以凭一己之力,在钞能力方面独战【恋战公会】的一众神豪。
  没办法,实际上这公会里大多都是假神豪,神豪不过是他们的人设,背后是有团队在进行营销的。
  也就这林花乾傻乎乎的,以为与自己交心的成员们都是同个阶级的,大家都是正儿八经的有钱人。
  他以为自家公会最多是酒里掺了点水,实际上是水里滴了点酒。
  林花乾是一个很奇怪的富二代,就爱打游戏。
  在他眼中,女人没游戏一半好玩。
  要玩,就在游戏里玩女人,直接收获双份快乐!
  而且他的性子其实是比较随和的那种,这不,先前他和一个妹子玩家扬言,说路朝歌如果来新手村,他就把树吃了。刚才他还真与妹子进行了一番严肃认真的讨价还价,说能不能只啃一口树皮。
  此时此刻,他看着眼前的浓雾,觉得这就是梦开始的地方!
  他毅然决然的走入到了浓雾之中,开始寻找起了自己的仙缘。
  以往他作为恋战公会的副会长,唯一能给公会做的,就是出钱。
  这一次,如果真的能与路朝歌攀上关系,那可就完全不同了,直接就能展现出自己的能力!
  他在几分钟前,与公会的高层们进行了一次语音通话,大家都对他寄予厚望。
  【天选之子】这四个字,杀伤力实在是太大了!
  恋战公会的会长连战,当机立断做出决定,准备赌一把大的!
  如果说林花乾真的能找到路朝歌,并开启仙缘,那么,接下来公测以后,整个恋战公会就都围绕墨门,进行发展。
  在内测时就奠定了优势的情况下,他觉得恋战公会可以一飞冲天!
  跟着【天选之子】混,还能有错?
  同样都是给npc当马仔,给凡人当马仔那就是马仔,给神灵当马仔那叫半神!
  这让林花乾觉得,自己身上的担子很重,身负着公会的未来。
  他走入迷雾中后,立马看不清周遭的一切。
  他就跟个盲人一样在迷雾中瞎走,时不时的还会撞到一些屏障,迫使他不得不改变前进的方向。
  就这样在磕磕绊绊中,他透过越来越稀薄的雾气,看到了一道朦胧的背影。
  正在钓鱼的路朝歌微微一笑,在心中道:“有鱼儿上钩了。”
  对于恋战公会,他虽然观感不佳,但他的想法却很简单。
  越看不爽他们,才越要收他们当马仔,听自己使唤。
  管你们是真神豪还是假神豪,以后就都给本座打工吧。
  以后有本座一碗饭吃,就有你们这群有钱人一个碗洗。
  林花乾揉了揉眼睛,向前仔细一看。
  那是一个身穿青色长袍的男子,他正坐在冰湖旁,手持一根简单的鱼竿,进行垂钓。
  不知为何,看着这个朦胧的画面,他的脑海中跳出了几个大字。
  ——独钓寒江雪!
  ......